徵才機關:臺北榮總核醫部

人員區分:契約人員

官職等:無

職稱:契約醫事放射師

職系:無

名額:1 名

性別:不拘

工作地點:台北市石牌路二段 201 號核醫部(思源樓一樓、國 家多目標醫用迴旋加速器中心大樓全棟)

有效期間:105/1/8~105/1/17

資格條件:

  1.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  2. 大專院校放射技術科、系畢業,持有醫事放射師證書者。
  3. 已執業者需依衛福部(原衛生署)規定取得足夠 之繼續教育積分點數。
  4. 非本院現職契約人員。
  5.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 6 條規定,條件相 等而退除役官兵者,優先錄取。
  6. 人格特質:樂觀進取、認真負責、言行端正,具 高度工作熱忱。

工作項目:

  1. 執行核醫臨床檢查作業、放射性同位素治療作業。
  2. 從事核醫儀器設備品管作業。
  3. 維護核醫臨床作業輻射安全。
  4. 協助教導實習人員。
  5. 上級交辦事務。

工作地址:台北市石牌路二段 201 號

需檢附證件:

  1. 報名表。
  2. 個人自傳(500~800 字,請以 A4 紙張列印)。
  3. 在校歷年成績單影本。
  4. 畢業證書影本(請以 A4 紙張影印)。
  5. 醫事放射師證書影本(請以 A4 紙張影印)。
  6. 繼續教育積分之點數證明。
  7. 國內外學術論文發表證明影本(無則免附)。
  8. 外語能力檢定考證明影本(無則免附)。
  9. 其他證照資格證明影本(無則免附)。

報名注意事項:

  1. 報名日期:公告日起至 105 年 1 月 17 日止(不以郵戳為憑, 需於 105 年 1 月 18 日上午 10 時前寄達核醫部,逾期不予 受理)
  2. 報名地點:請以掛號郵寄,112 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 201 號,臺北榮民總醫院核醫部秘書室收。
  3. 報名方式:通訊報名,經審核符合資格者,另行通知以電 子信件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;經審查資格不符合者,恕不 通知或退件。 (報名表請至本院首頁/公告事項/徵才公告 http://www.vghtpe.gov.tw/ 下載)

考試方式、 時間與地點:

  1. 方式:筆試(50%)、口試(50%)。
  2. 時間:105 年 1 月 19 日(星期二) 下午 2 時 。
  3. 地點:臺北榮民總醫院思源樓一樓核醫部會議室。

錄取通知:

  1. 成績核定後於臺北榮民總醫院網站公告正取及備取者,並電話通知正取者報到時間。
  2. 上班日期:公告後 40 天內。

聯絡人:

(02)28757301-595 黃小姐 E-mail:mldhuang@vghtpe.gov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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